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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杂谈] 何为乡村振兴,通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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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8 17:45: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我是重庆市巫山县三溪乡月池村2组易纯勇,故意绕道围着我修,废坏原本我自己出钱出力铺有石子通往我家的路,不让其通车,原为平坦园巴,在我房旁造出一条米高的坎,车不行,人不能走,把l公里左右公路,地里水引向我家,围着我房,有小孩也不安全因我们外出打工委托侯发书让其走我老屋厂坎上板栗树下葡萄田过,路线直,人车行都方便,委托人还与代路,挖机师傅挣吵过,让走其下面不听,原不想给政府添麻烦不让走我园巴里不够宽,为周围百姓方便,路已修让走我园巴里过,说我为个人谋私,我想请问一下政府领导修路之初为什么不让其通车,我们所说路线走,我家出两亩多土地,废坏庄稼无任何补偿,就为把路修好,方便周围百姓,路之初是我爸二十几年前私人所修,房自己所建,我爸说只有以自已的老命去抵抗,据祖坟记载,就在路下,自清朝光绪年间,祖祖辈辈早就居住在此,你们连我房挖了把我埋了,连我祖坟给我废了,原老房子在屋后,和徐扬春他们同屋,他外公和和祖祖是亲**,因房子塌了,才在旁边建土房子,九几年侯发洪妹夫还在我家住过,也是政府工作人员,可以核实,昨天去找你们说给我们扒通,路已定型还说我不该闹,调整我的承包地,是国家的地,政府有权全部收回,我知道,还找我们要钱修路,修路为什么不按公路法房与路安全距离6一9米没计,造成安全隐患,不按承包地补偿标准补偿,把我家门口菜园子占了,我们吃什么,现房子裂口裂缝漏水无法正常运送材料,岀了事故谁负责,让我们不能正常工作生活,补偿我的误工费,交通损失费打个比方别人把你车撞了,要你自己掏钱修同意吗?要求恢复原样,路走我老屋厂坎下板栗树处,直通向兴文,相关部门领导可以向老队长向兴园核实是不是最佳路线,无任何居民住户,房屋,路又直,今天我爸联系龙威说项目取消,要求相关恢复原样到我家的路,补偿我们经济损失,委托人侯发书:13272512652村组长李关林13452643673可以电话核对我所说是否属实
发表于 2021-5-9 09:37: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施工图纸为什么不按公路法相关安全条例设计,不给我留缺口,保障通到我家,从小看周围人建房只有整平坦的,还造些坎出来,你们这样修合情合理合法吗?我爸去找你们要他与乡镇府签协议,路与房与我无关,让我们断绝父子关系吗?房子漏水你们来给我爸修吗,我也是本村农村户口,我名下无其它任何房产,让我们住在乡政府吗?我爸又不识字,让我爸给你们签协议承诺3月6号来修,结果无任何人来,协议公平公正公开吗,应该双方签字盖章各一份,你们有实事求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决问题吗,工作方式就是忽悠十哄骗的态度去处理问题
.Cn
发表于 2021-5-14 10: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你要像我一样,做屁民,要有做屁民的觉悟,无欲无求,心结自然就没了!
发表于 2021-5-20 13:26: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上访,合理合法的上访
发表于 2021-6-8 10: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尊敬的易先生您好,据交管办工作人员提供,该道路于2020年6月改道且全程贯通,由于您不同意道路改道,私自破坏道路并导致道路中断,交管办多次与您协调,您均提出加固院坝坎的无理要求,导致该道路无法通行。只要您同意施工方按图施工,并将道路两边接上您院坝,乡交管办将立即联系施工方进场施工,但不包括除道路外的其余无理要求。感谢您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三溪乡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1-6-8 11: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尊敬的易先生您好,据交管办工作人员提供,该道路于2020年6月改道且全程贯通,由于您不同意道路改道,私自破坏道路并导致道路中断,交管办多次与您协调,您均提出加固院坝坎的无理要求,导致该道路无法通行。只要您同意施工方按图施工,并将道路两边接上您院坝,乡交管办将立即联系施工方进场施工,但不包括与修道路无关的无理要求。感谢您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巫山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1-6-10 06:20: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请问三溪乡政府交管办,此路有没有合理合情合法的设计施工,老百姓读书少,你们作为专管工作人员,也不懂吗?我所反应是否属实,不合理合法合情,就应该更改,你们回答我们的是路定型,我们家20年前路就通了,占地,误工,废坏庄稼果树无任何补偿,也不提,错都是在老百姓,你们都是对的?
发表于 2021-6-10 06:3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760728433 发表于 2021-6-8 10:18
尊敬的易先生您好,据交管办工作人员提供,该道路于2020年6月改道且全程贯通,由于您不同意道路改道,私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四条,有一米公路用地,根据《公路保护安全条例》第十一条,路与房的控制区,乡道不少于5米,农村工路是不是属于乡道,所以房与路安全距离在6米以上,我房己建二十年,此路是不是违法了,是不是应该合情合理合法的补偿我,如我房子影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应该合理合法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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