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神女曝光台反映的“巫山公交车司机辱骂乘客,希望运输公司能够严肃处理这个问题”问题,我中心已关注到,经调研,现回复如下: 根据2018年9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 享受免费乘车待遇。同时,我们多次要求公交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并加强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罚力度,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本次纠纷中,请您带上您所述两名及证明儿童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支付证明到交通执法机构配合调查处理。 若您再发现道路运输行业违法违规情况,请您将准确的时间、地点、车牌及违法违规行为等详细情况向交通执法部门进行举报,以方便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关注。我中心将与公交企业一道,努力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和运营水平,最大努力便捷群众出行。 巫山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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