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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有责,肇事必究!巫山严禁非法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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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5 17: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根据《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决定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非法野外用火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5月10日,即全县春季森林防火期间。

二、禁止非法野外用火范围

全县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范围内。

三、禁止非法野外用火行为

严禁带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吸烟,严禁在林区打火把照明,严禁在林区生火取暖,严禁在林区野炊,严禁烧荒积肥,严禁在林区放火驱赶动物,严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炼山造林等非法用火行为。

违反通告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57682052

巫山县林长办

巫山县林业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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