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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公安局 关于返还电信诈骗 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重庆市公安局决定由巫山县公安局将冻结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6215340302801342459(账户名:余讲鑫,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中的部分资金返还给受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持合法手续及相关证明到巫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巫山县公安局骡坪派出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公告到期后,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18日 巫山县公安局 联系单位: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联系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净坛一路499号 联系人: 马警官 联系方式:13628413645 联系单位: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骡坪派出所 联系地址: 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清泉街63号 联系人: 刘警官 联系电话: 1351233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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