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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港口所有船舶废弃物 有了新的归宿
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码头
2020年12月31日,巫山县政府副县长陈健率领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人来到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码头检查,并启动油水分离设施控制按钮,此时,巫山县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码头投入试运行,标志着巫山港口所有船舶废弃物有了新的归宿。
巫山县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项目位于县城龙潭沟上口处,总投资4909.73万,建设内容包括1个年吞吐量为36.18万吨的300吨级船舶污水泊位、1个年吞吐量为5723.55吨的300吨级船舶垃圾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同时兼长江清漂垃圾泊位,年吞吐量为2万吨,船舶生活污水 895.42m3 /d(含油污水191.07m3/d、生活垃圾17.19t/d)。可满足巫山县各港口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及长江清漂垃圾的接收处置需要。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级暗访、市水生态环境暗访时指出:“巫山县虽具备水上接收船舶污水能力,但污水转岸设施不配套、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不足,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转运上岸工程未建成,需加快推进。”
油污水储存罐和生活污水调节池
为加快推进整改污水转岸设施不配套问题,巫山县高度重视,庚即,县城市管理局制定整改方案,坚持目标导向,落实主任责任,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同时鼎力配合三峡集团做好保姆式服务,确保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转运上岸限时解决。
2019年5月20日三峡集团全面进场施工,2020年11月27日完成设备房建设,2020年11月30日完成挡墙和陆域平台施工,2020年12月18日完成变电所施工,2020年12月29日完成船舶等设备采购安装,2020年12月31日投入试运行。
副县长陈健在检查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码头设施及试运行情况后,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1、完成扫尾工作
硬件部分,涉及到175水位线以下的建设部分,由项目公司、施工单位负责完善。175水位线以上的建设部分包括水、电、防火门、建筑垃圾清理、裸露地绿化等,由相关责任单位分别负责,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保质保量完成。软件方面,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建设资料、建设手续。总之,这些手续一定要做到合法合规。
2、完成运行磨合
涉及到运维主体、运行中工作流程,在这当中 特别是交通、两家海事一定要对船舶经营者、码头经营者做好宣传、引导和监管,城管一定要在这方面做好牵线搭桥,提供方便,让操作流程顺畅,尽快发挥好这些功能的最佳效果,切实做到船舶污物零排放。
3、完成整改销号
此项工作由交通,城管,环保负责。由于中央和市级环保督察时是作为三个方面的问题要求整改,因此,销号也要分三次进行销号。要真正做到实质上的销号和清零。
4、完善管理制度
在安全方面,整个运行和日常工作,从水上、岸上到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城管局,交通局,两家海事、应急管理局一起**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等,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在生活方面,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都要提供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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