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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护公路和桥梁运行安全,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治超工作和公路保护的需要,县政府决定启用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启用时间
2021年1月1日零时起
实施路段
巫山县长江大桥,检测点位于长江大桥观景平台s201389KM+200M处。
实施办法
不停车电子检测系统点位将对该路段所有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超速、遮挡号牌或未悬挂号牌、逆行压线等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实时锁定违法数据对系统锁定的违法行为,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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