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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 是农民工人的辛苦钱、血汗钱, 尤其临近年关, 工人们都等着这笔钱过年。 但总有些人 漠视农民工的权益 拖欠农民工工资! 近日,巫山法院执行干警 积极行动、倾力调解 终于让农民工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
案情简介
今年,巫山县人民法院收到由杨某、张某等人申请执行周某支付劳动报酬系列案。2017年,张某、杨某等人跟随周某到某工地施工,工作完成后,周某一直以没有结账为由拖延支付张某等人的劳动报酬,随后张某等人起诉至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周某答应在2020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张某等人工资,但到期没有履行。
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承办法官认真梳理了案情,对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总对总”、“点对点”进行财产查控,但是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随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周某,要求他到法院来报告财产情况、解决问题,可被执行人一直推诿执行。承办法官对周某释法明理,告诉他如果一直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将对他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严重的阻碍拒执行还会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周某这才松口同意支付申请人的劳动报酬,不过要给他一段时间去筹钱。
经过法官说服,申请人同意给被执行人周某15天时间筹钱,约定12月10日被执行人周某将工资结清。承办人也告诉周某,如果没有按期履行,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到了10日上午,周某仍没有按期履行。承办法官决定对周某采取拘留措施。疫情期间,采取拘留强制措施需要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在等待核酸检测报告的这段时间,承办法官秉承着采取拘留措施不是目的,真正将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才是目的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坐到调解室进行调解。开始周某还是强硬的态度表示自己没有钱,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又苦口婆心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周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双方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被执行人找人送来现金现场支付给申请人。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走出了法院,法院也真正地做到了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各位农民工朋友,
务工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遇到困难
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来源:巫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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