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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我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会上, 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据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件61人,对涉黑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金额2752.45万元,其中判处罚金186.7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745.46万元,责令退赔820.29万元。
法院高度重视专项斗争工作,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设立黑恶犯罪案件专门合议庭,由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及长期从事刑事审判的员额法官组成,负责案件办理。
坚持“一案三报”制度;
建立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同办案机制;
发现“保护伞”及相关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办理;
认真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明确打击重点,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
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充分保障被告人诉权,做到不枉不纵、不拔高不降格,兼顾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下一步
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深挖整治,着力推进长效常治,坚持执法办案不松劲,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的成熟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努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来源:巫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何帮成 实习生:陈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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