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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巫山红叶,品巫山烤鱼 ,购扶贫产品。 由中共巫山县委,巫山县人民政府举办的 第四届巫山烤鱼消费季暨电商扶贫爱心购活动, 11月21日上午10:00, 将在神女广场举行。
小编悄悄剧透,市民朋友将在活动现场免费品尝到巫山烤鱼、孔洋芋、羊肉杯等特色美食,还可以扫二维码领取电子消费券,凭消费券可到商家店内消费,购买巫山农特产品,下午六点,还有啤酒狂欢节。11月21日,让我们一起相约神女广场,不见不散。
11月21日 相约神女广场 还有电子消费券等你拿
巫山烤鱼消费季暨电商扶贫爱心购活动 电子消费券发放使用规则
一、参与范围
本次电子消费券面向所有市民发放,单位采购不纳入消费券参与范围。接券企业限定为第四届巫山烤鱼消费季暨电商扶贫爱心购活动中,除直播企业外的所有参展企业。
二、参与方式
本次政府消费券全部采用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市民扫码领券,消费满足核销条件时,出示核销码在商家处核销。接券企业必须在现场售卖产品上标注实际销售价格。
接券企业登录消费券核销端,按照核销条件,扫码核销,活动结束后,填写申请表和明细,据实向县商务委申请消费券补贴。
三、消费券设置
本次消费券分为餐饮消费券和电商消费券,其中餐饮消费计划发放3000张,电商消费券计划发放3000张。面额为20元,每消费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一张,每消费2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两张,每消费3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3张,每消费4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4张,每消费5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5张,单笔订单最多可以使用5张,实际发生消费额以100元为单位,未满整数,以下限消费金额为基数计算。
市民扫码领券时,使用时必须满足使用条件。餐饮商家中,消费者扫码领券后,既可以在现场消费,也可以到店消费;消费必须实行电子支付,核销和支付记录一一对应。电商券核销时,核销订单必须在平台上下单,无平台订单的,不计入补贴范围。
四、消费券兑付
本次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0年11月21-11月23日,活动结束后,接券企业据实向县商务委提交消费券兑付申请资料(含兑付申请表,消费券核销明细表,电商企业另加线上订单截图或者明细),县商务委审核之后,全额向接券企业拨付消费券核销资金。
小伙伴们,
11月21日相约神女广场,
品巫山烤鱼,尝特色小吃,领电子消费劵,
不见不散哟~
来源:巫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谭瑜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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