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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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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0 16: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11月20日,巫山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发布会由巫山县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祥主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及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受邀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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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巫山县法院刑庭庭长陈方玲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巫山县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件61人,其中8件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2件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犯罪,2件没有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对涉黑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金额2752.45万元,其中判处罚金186.7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745.46万元,责令退赔820.29万元。截至今年9月30日,该院受理的一审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全部审结,圆满完成案件清结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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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巫山县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深挖整治,着力推进长效常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确保完成三年既定目标任务,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保持良好状态,慎终如始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克服厌战情绪和疲倦心理,围绕专项斗争三年行动方案,聚焦“积案清零”目标,圆满完成专项斗争各项任务。对于今后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在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及时结案;对于上诉至上级法院案件,加强联系沟通,尽快作出终审结论,争取最佳打击效果。

二是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坚决摧毁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

充分利用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为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黑财”认定证据,提供参考意见,为依法准确处置涉案财产打好基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用足用好追缴、没收、退赃、退赔和判处财产刑的法律规定,通过庭审举证查明涉案财产来源、性质、权属,财产判项尽可能明确具体,便于执行。立审执之前加强动态协调,生效案件及时立案,转入执行程序。由执行局的直接分管领导和执行骨干组成执行专班,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执行工作,加大集中执行力度,确保所有涉黑涉恶执行案件有专人负责,有具体的执行方案,有详细的执行台账。
三是加强学习研究,确保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请示,严格审判环节的法律程序,确保程序问题零瑕疵,保障当事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避免当事人及辩护人纠缠程序问题,借机进行舆论炒作。严格依法把握黑恶犯罪认定标准,确保认定犯罪准确、量刑适当,力争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四是坚持长效常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部门、庭室之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持续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加强服务治理建设,积极参与“一案一整治”工作,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反馈整改意见,不断提升法院服务社会治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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