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县医保局召开深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对相关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我县在10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试点。
此次试点的保障对象为符合我国“两病”防治指南标准的“两病”患者,且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管理。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一类管理;一级高血压中危组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二类管理。符合糖尿病准入标准的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二类管理。
试点期间,治疗医疗机构实行按项目付费。一类管理对象的报销限额为500元/人·年。 二类管理对象的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年; 每增加一个病种,年度限额报销增加200元。 在市外居住的“两病”用药保障对象,可以在与我市开通异地联网门诊直接结算的地区按异地就医规定和本办法明确的支付标准、报销比例执行。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充分认识深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试点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准入标准,严格确定待遇对象,严格执行经办规程,做实做细深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试点的经办环节;加强宣传培训,严守监管要求,确保深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试点的顺利推进。
l来源:巫山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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