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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鹏,率领环境执法支队和自然生态科工作人员,对巫山县全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危险废物储存情况
现场检查时发现,巫山县全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已建立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与重庆市万州区新聚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协议。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未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未采取涂环氧树脂、建围堰等措施防渗漏、防流失;危险废物贮存间旁散堆40余个废油桶,其中有废齿轮油桶、废发动机油桶、废机油桶,其中一个废机油桶还装有约70KG废机油。
执法人员检查露天堆放的废油桶
针对巫山县全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规范收集、贮存及转运危险废物;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有针对的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管理,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执法支队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全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回访问题整改情况。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始终保持环保执法高压严打态势,加大查处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和媒体曝光等措施,不断增强环保执法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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