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庚及安排执法队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七校合一大门外占道经营情况属实。我局执法队员立即对该路段占道游商进行劝离,告知其行为已违反《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给学生及老弱病残人员带来不便,存在安全隐患。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将所有占道物品清理干净,保持人行道通畅。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清理干净,我局将依法暂扣其占道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接下来我局将加强日常巡逻力度,加强监管,坚决取缔城区内占道经营行为。 感谢您的来件!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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