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尚熙台对面洗脚门市,把车停在人行道上,请问誰可以管一下”。一事,巫山县城市管理局已核处。现回复如下:
根据我局执法队员提供的9月14日现场执法图片,现场确实有乱停放现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根据巫山县限时收费公示牌明文规定两轮、三轮摩托车大型客车、大型货车禁止停放。我局执法队员立即对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摩托车进行依法拖移处罚。
接下来我局将加大日常巡逻力度,加强监管,坚决取缔城区内乱停乱放及占道经营行为。
感谢您的来件!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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