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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2020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公告
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巫山教委育〔2020〕29号)要求,结合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现公告如下:
01
招生对象
(一)户籍在高唐街道(含原巫峡镇服务范围内的)、龙门街道的所有小学毕业生。户籍在高唐、龙门街道,但未在城区小学毕业的有意愿在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需带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在8月18日前到高唐教育督导中心登记,过时责任自负。
(二)新划归高唐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山县巫峡镇高唐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渝府〔2018〕17号))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02
分校方式
(一)分校原则:
1.坚持“平台抓阄分校”的原则;
2.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3.坚持标准班额的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分校批次:分两个批次平台抓阄分校到巫山初中、巫峡初中和巫山第二中学三个学校。
1.第一批次抓阄对象及学校:凡是户籍在高唐街道(含原巫峡镇服务范围内的)、龙门街道的所有小学毕业生;新划归高唐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山县巫峡镇高唐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渝府〔2018〕17号))。由巫山初中和巫峡初中两所学校平台抓阄分校。
2.第二批次抓阄对象及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及属于第一批次抓阄对象有意愿就读巫山第二中学的毕业生。按巫山初中、巫峡初中空余学位和巫山第二中学初中招生计划,实行三所学校平台抓阄分校。
(三)特别说明:属于第一批次抓阄对象,有就读巫山第二中学意愿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第二批次抓阄(参与抓阄,不能保证就读巫山第二中学,不得参加第一次抓阄)。学生及家长须在2020年8月17日—18日到小学毕业学校填报自愿参与第二批次抓阄分校申请表。
03
具体办法
(一)分组方法:按照“均衡分组”的原则,采用电脑随机编排的方式进行分组,分组情况将于2020年8月28日在巫山发布、巫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直播抓阄:抓阄现场设广播局演播大厅,通过“巫山APP”直播。现场参加人员由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县教委、高唐街道办、高唐教育督导中心、招生学校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公证员及家长代表组成,全程监督抓阄分校工作,当众公布抓阄结果,并在巫山发布、巫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操作程序:现场推举家长代表确认分组号 ,由招生学校领导按照轮次,公开、透明、同台抓阄,公证员现场公证确认。
04
分校时间
2020年8月30日上午9:00。
巫山县人民政府高唐街道办事处
巫山县人民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13 日
(来源:巫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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