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 记者从巫山县农业农村委了解到, 该县325艘渔船全部上岸, 巫山县从2020年8月1日起, 对全县天然水域实施十年禁渔。
记者在巫山县长江南岸的南陵码头看到,巫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的工作人员在正对一艘艘渔船进行拆解。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恢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促进长江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巫山县自2020年8月1日起,对全县天然水域实施禁渔。
“我们从7月1日开始,对涉水乡镇渔民进行退捕上岸的政策宣传,同时与650名渔民签订了退捕上岸协议书。并从7月26日起,对325艘渔船进行集中拆解。”巫山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向国太介绍。与此同时,该县对退捕上岸的渔民进行转产安置,加强转产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让退捕渔民退得安心、退得放心,更好地生活。
据了解,此次禁渔区域为长江干流巫山段,大宁河巫山段、洋溪河(又名红岩河)巫山段、芹菜河、马渡河、后溪河、官渡河(又名神女溪)、清水河、抱龙河巫山段、三溪河(又名鳊鱼溪)、楚阳河、龙洞河、小溪河巫山段、庙宇河、福田河、大洞河(又名荫湾河)巫山段、长溪河巫山段、锅厂河、溪沟、龙雾河、横石溪、下马沟、大溪河(又名黛溪河)巫山段、抱龙镇大溪河、平定河等支流全河段。
禁渔区域和禁渔期内,将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 (来源: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巫山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