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少数驾驶人对道路交通法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逃避处罚。
7月24日下午,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日常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小型小轿车的车主,将车牌用毛巾遮挡,民警现场将其查获。经查,驾驶员金某某因害怕违章被监控抓拍便自作聪明的用遮挡物将车牌号遮挡,试图逃避处罚,不料却被执勤民警发现,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巫山公安交巡警提示:
针对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常抓不懈,并将持续加大对辖区路段的巡查管控,充分运用缉查布控系统、电子警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严管态势,努力预防和减少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营造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