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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树是我栽 此路是我开 若从此路过 留下买路财” 以往在电视剧里出现的剧情, 竟然在巫山真实上演!
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勘部负责人王某带队到重庆市巫山县平河乡朗子村庙堂油杉树坪附近作地质勘察。陈某某称油杉树坪道路是其修建的,向勘察队收取过路费,威胁若不给钱就不能进村施工。后勘察队的黄某被迫支付给被告人陈某某人民币1000元。
后陈某某又称勘察队施工钻井的声音吓跑了他山坡上放养的山羊,并用货车堵路威胁的方式,阻挡王某的施工队车辆出入,向王某索要误工费、丢失山羊费等费用,后王某被迫让黄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被告人陈某某17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
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逼迫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人民币18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陈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已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宽、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规定,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千元。
如果在出行途中 遇到私人设卡拦路收取“过路费”的行为, 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设卡收费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行为, 私自设卡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巫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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