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庙宇镇莲花塘水电站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项目名称】巫山县庙宇镇莲花塘水电站工程 【公示内容】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受巫山县虹宇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承担了巫山县庙宇镇莲花塘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使社会各界更了解该项目的建设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内容,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地理位置 莲花塘水电站工程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 二、项目概况: 莲花塘水电站位于巫山县庙宇镇境内,在九盘河上。坝址距庙宇镇政府所在地15km,距奉节县城25km。电站拦水坝为重力坝,通过约2.8km引水明渠及隧洞引水至九盘河莲花塘右岸电站发电,尾水注入九盘河。工程开发主要任务是发电,无其它综合利用要求。电站设计引用流量20.0m3/s,设计水头25.0m,装机容量4000kw(1000+2×1500),年发电量1375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438h,属五等小(2)型工程。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四、主要工作内容为: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及声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 (2)规划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 (3)规划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4)工程引起的其他环境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6日。(时间为公示那天起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4幢44-23# 联系人:李勇 电 话:15923044912 敬请广大群众对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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