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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巫山两企业向天坑排放污水,被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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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1 16: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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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全景图

6月11日,笔者从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凌云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向天坑排放污水,造成地下水污染,分别受到罚款55万元、15万元处罚。两名当事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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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外暗管污水直排天坑

2020年4月1日,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摩天岭风情小镇临时污水处理站的一台MBR机组未运行,调节池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天坑溶洞,且污水处理站外排口和污水调节池外排口排放污水均超过相应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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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企业的污水直接排入同一个天坑

同时,发现凌云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摩天岭三峡·云嶺江山施工项目部生活污水直排进入附近(临时污水处理站旁)天坑溶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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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天岭隧洞里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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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天岭隧洞外的水

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为: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但鉴于该公司的违法情节,经综合考虑,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予以从重裁量,决定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

凌云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但鉴于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中工人少,排污量少、时间短,积极改正并主动消除影响,经综合考虑,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予以从轻裁量,决定罚款人民币拾伍万元整。

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摩天岭风情小镇污水处理站管理员陈某某,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疏忽,未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污水处理设备的一个液位器坏掉,机组无法正常工作,污水未经处理流入天坑溶洞,其行为构成逃避监管违法排污。5月26日,巫山县公安局拟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凌云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摩天岭三峡·云嶺江山施工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唐某某,由于擅离工作岗位,未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没有及时发现并阻止污水存储设施侧翻和污水通过PVC管直排流入天坑溶洞,其行为构成逃避监管违法排污。5月27日,巫山县公安局拟对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巫山县公安局还对以上2人执行拘留的时间进行了说明,因疫情期间拘留所暂缓执行拘留,待疫情缓解后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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