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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重庆永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拖欠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有关单位:
2020年春节前夕至2020年6月,重庆永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我县中昂.新天地建设项目,因管理混乱,未配合总包单位落实实名制及工资专户银行代发制度,未履行劳务直接用工单位应承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施工期间工资拖欠投诉不断,工人工资拖欠投诉发生后处置不及时,进而引发工人群访、集访讨薪等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讨薪欠薪不良行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7〕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对重庆永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不良行为予以全县通报,列入拖欠不良记录,记录期限为一年,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全市公布。
特此通报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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