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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巫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成功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 犯罪嫌疑人舒某某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自“战疫情、保平安”专项行动以来,森林警察大队一方面坚守“战疫”执勤岗位,一方面紧抓业务工作。
3月12日
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官渡镇雷坪村有人滥伐山林柏树。
接警后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前往案发地展开调查。
经查
2020年1月28日至30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舒某某在官渡镇雷坪村种植李子树苗时,认为农田周边的树木影响李子树苗生长,经征得山主同意后,但在未向相关部门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柏木110株,经鉴定其滥伐林木的活力木蓄积达25.289立方米。
警方提醒: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证所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均构成滥伐林木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巫山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 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平安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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