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 关于反映“巫山市政局,请问你们公平吗”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即安排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禁止临街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 市政广场作为市政公用设施,是市民公共活动场所,主要用于市民休闲、公益活动。长期以来被部分商户占用摆茶打牌经营、儿童游乐设施、服装销售、烟柜等违法占道经营。设置棚伞、油布,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我局多次接到市民举报投诉,也多次取缔,但时有反复。为确保执法公平,我局对广场所有占道经营户依法进行取缔,包括烟柜和买玩具。本次我局对上述占道经营户仅是宣传教育劝导。要求占道经营户限期整改,暂未作处罚。 关于您认为市政局不公平,选择性执法的问题是不存在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属常态化管理,从早上8点至晚上9点巡逻式执法,不存在区别对待。 感谢您的来件!希望您对本次市政广场所有占道经营户依法取缔工作予以理解配合,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也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监督!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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