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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高某向巫山法院第二人民法庭 提起离婚诉讼, 表示要和妻子杨某解除婚姻关系, 第二人民法庭决定向当事人 发放离婚冷静决定书。
在案件审理中,法官了解到,高某和杨某结婚近40年,栉风沐雨,共同将两个子女抚养成人成才,是邻居们眼中的模范夫妻,是众人艳羡的和睦家庭。2019年,双方因为猜忌出现感情风波。
为了防止两人意气用事,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经家事审判合议庭“诊断”后,认定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系婚姻危机,决定给予当事人40天的离婚冷静期。希望双方在冷静期内可以静下心来,细细考虑对方的付出及其对自己曾经的关爱,互相理解与支持,用积极的态度沟通与交流,用智慧和真爱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温情去解决问题,珍惜身边人,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婚姻家庭。
近年来,第二人民法庭不断更新家事审判理念。树立家庭本位的裁判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灵活运用心理疏导、调解等方式积极化解婚姻危机,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全面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财产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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