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你我力量” 3·15系列消费提示(八)
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就是“吃”。俗话说“病从口入”,如果吃的食品不安全不卫生,就容易给人带来疾病,影响身体健康。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巫山县市场监管局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食品采购要正规。到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采购;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卖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内容;购买生鲜食品察看新鲜度;慎选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切勿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切勿购买包装破损或有霉渍、污迹的食品;购买食品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二、外出就餐要谨慎。在外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干净卫生、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或“笑脸”的餐馆就餐。拒绝食用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吃颜色异常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冷食;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发胃肠道疾病。 
三、加工制作要规范。食品原料要洗净;生熟食品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烹调时要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吃现做;剩菜剩饭要及时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必须彻底加热;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切勿食用野蘑菇及病死畜禽肉。 四、食品经营者要严把食品质量关。经营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采购关,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物,并仔细检查、验收,做好索证索票和记录;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立即就医治疗,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记者 肖乔) 来源:巫山县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