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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朋友购买农资产品要提高质量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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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9 16: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凝聚你我力量” 3.15系列消费提示(七)

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春耕春播正在有序进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联合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及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截至目前,两部门共联合开展全县农业生产资料执法检查31次,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下达责改通知书1份,立案调查1件,罚款2万元,产品抽样12批次,并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在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委联合发出3.15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时应注意“看证照、 慎宣传、索凭证、查包装、勤扫码、留样品”。

一是“看证照”。请到正规的有经营资格的商店购买,农资质量有保障。注意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有种子、农药等专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走街串巷登门入户推销的农资产品。

二是“慎宣传”。谨防虚假夸大宣传。在采购时不要听信经营者的一面之词,部分销售商在广告宣传上往往夸大农资的作用和效果,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和误导性,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要慎防上当。

三是“索凭证”。购买时尽量索要发票等凭证,便于退换农资产品。当农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这个凭证便是维权的一个有力证据。

四是“查包装”。认真查看产品外包装信息,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认真核对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标准、厂家生产许可证等产品信息,严禁购买“三无”农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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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勤扫码”。快速查看农药种子的来源,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新的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新的种子和农药全部实行扫描二维码,可以查到种子、农药的追查源头。对于消费者而言,当消费者购买的农药出现了问题,可以查看农药的来源,清楚知道农药的名称、类型、品牌、供应商、厂家资质、厂家单位资质等信息。

六是“留样品”。妥善保管农资产品的包装和剩余产品,以便维权时提供凭证。各种农资使用前,建议保留一袋样品,并按农资产品的贮藏说明保存,一旦播种后发现所使用的农资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拨打12315、12316投诉举报。来源;巫山融媒体中心(记者:肖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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