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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战役打响以来,巫山法院全力以赴落实中央、市委、市高法院及县委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市县各项部署精神,全院上下要坚持全院“一盘棋”、上下“一条心”,以最严密的疫情排查、最广泛的防疫动员、最严格的责任落实、最准确的信息报送,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攻坚战。
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
要求全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传谣、不信谣、不恐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深刻领会党中央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提出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部署。时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组织全院干警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防控疫情斗争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担当作为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更加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各项工作安排,精准有效科学有序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以实实在在的努力换取人民安心、保护全县安全,切实守好重庆“东大门”。
加强组织领导凝聚疫情防控工作合力
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吴美来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级响应的工作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做到科学防控、科学组织、科学指挥,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落实。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始终在岗位、在状态、在现场。
妥善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
各部门精心抽调干警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做好机关、法庭的值班工作。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减少会议和集中办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就近跨域立案,跨区域远程办理诉讼事项,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对开庭等活动原则上推迟,该延期审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的安全和健康。执行案件实施财产查控措施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减少外出接触风险,并努力做好申请人说服工作。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
全面掌握干部职工2020年1月10日后的行踪轨迹,对春节外出人员行程和随行人员情况以及干警接触湖北返乡人员情况认真统计、及时上报,并按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和规定对外出往返人员进行自行隔离14日,确保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安全。多渠道采购疫情防疫物资口罩4000个、红外线温度计6个,手套300双及大量消毒用品和器具,充分保障职工防护到位。综合办公会同法警大队疫情防控安全检查组、信息宣传报送组。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做好诉讼服务接待大厅、办公楼、值班室、车辆、电梯等公共场所及设施的每日3次消毒工作;法警队每天派出法警做好来院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信息登记工作,并对来院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询问身体状况等相关检查;综合办公室及时接受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及精神,安排好情势变化的值班工作,同时做好我院干警及家属有关疫情身体状况的报送工作。
依法严惩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认真学习《刑法》、两部两高《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市高法院《关于严惩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通知》、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加强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的日常联系,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一旦有涉及的相关案件进入诉讼阶段,立即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并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及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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