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巫山公安深入开展“战疫情、保民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以雷霆手段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好重庆疫情防控的桥头堡。 日前,巫山县公安局大昌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当晚民警在大昌镇毛坪村将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盘问。经核查,该二人分别是官阳镇金顶村村民谭某某、肖某某,两人均无新冠肺炎症状且近期无湖北活动轨迹。 经讯问查证,二人如实供述2019年年底在平河乡起阳村、大昌镇毛坪村用钢丝绳作猎套的方法猎取三只麂子、一头野猪、并销售给他人一只麂子,非法获利1800元的违法事实。查获谭某某随身携带的疑似作案工具钢丝绳一根,在肖某某家中冰箱内查获麂子两只。
经查,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和肖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非法捕杀麂子、野猪等野生动物,并收集后屯放于自家仓库用于对外销售。其中,涉案的野生动物均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对于上述名录中的野生动物,在禁猎期、禁猎区域或使用非法方式捕杀,都属于非法捕猎。涉案被捕杀野生动物若流入餐桌,对食用者的健康安全亦存在潜在危害。目前,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和肖某某已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来源:平安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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