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信息网

搜索
查看: 19460|回复: 0

最重判无期或死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2-8 12: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2月7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卫健委、西城区、北京市疾控中心等有关单位发布信息,并答记者问。


1.jpg

隐瞒传染病区接触史

最重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有人隐瞒湖北地区接触史、隐瞒发热等症状,不回避反而主动与周边人群接触,可能会造成疫情传播,如何处置?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说,这种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第114条、115条追究刑事责任,轻则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重则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富莹说,从有关媒体的报道中,她已经注意到有国内其他省市已有公安机关对类似的情况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有关当事人开展立案侦查的案例。


2.jpg

公共场所不戴口罩不听劝阻
轻则警告重则拘留

目前出现了个别人员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佩戴口罩,并且不听从劝阻,甚至引发纠纷冲突的现象,对于这类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的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李富莹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不只是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事,我们每一位公民都有参与和配合的义务。“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都应当主动学习预防知识。勤洗手、戴口罩是专家推荐的预防感染的有效方式,每个人都应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遵循、带头践行。


按照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的要求,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单位对未佩戴口罩的,应当进行劝阻。


实践中,对不听从劝阻,甚至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轻则处以警告,重则有可能被处以拘留。


复兴医院聚集病情确诊15例
对周边居民无影响

近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发生聚集性疫情。西城区区长孙硕介绍了确诊病例的最新情况:截至2月7日6时,复兴医院共出现确诊病例15例。其中,医务人员6人,患者5人,护工4人,均已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72人,均已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3.jpg

孙硕说,复兴医院已经全面提升院区防护等级。对院区出入实行严格登记管理,全院进行全面和终末消毒。对院区急诊暂时停诊,对病房暂停收治新入院患者,降低人员密度。停止复兴医院住院部与门诊部和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护人员工作交流。


孙硕说,经市区两级专家综合现场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专家综合评估,此次疫情波及范围只限于住院部局部,没有造成进一步扩散。因此,复兴医院的聚集性疫情对周边居民的生活没有影响。


即使复兴医院内部,也不是全院区都有影响。此次疫情的疫源地主要集中在复兴医院木樨地院区的住院部南楼四层心内科重症监护病房(CCU)及心内科病房。月坛院区门诊部和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木樨地院区有着“物理”隔绝,同时,疾控部门对所有医务人员、护工等服务人员等全面进行排查后,确认这些区域为“干净”区域,患者可以正常就诊。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