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信息网

搜索
查看: 2830|回复: 0

【通告】公共场所请戴好口罩 不听劝阻扰乱秩序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30 13: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重庆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昨(29)日发布通告,自2020年1月29日起,乘坐重庆市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应戴口罩乘坐。通告称,当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经到了关键时期,为了维护广大乘客切身利益,千方百计阻断病毒在交通流动环节传播,现通告如下:


一、自 2020年1月29日起,乘坐我市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长江索道、两路口皇冠扶梯、班线客车、轮渡等,乘客应戴口罩乘坐。


二、对于没有戴口罩的乘客,公共交通工具营运人予以劝返。对于不听劝返的,营运人有权拒绝乘客乘坐。劝返过程中,乘客扰乱运输秩序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公共交通工具的从业从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同时,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出提醒:为了广大市民健康,阻断病毒,请市民在其他公共场所也戴好口罩。对不听劝阻,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阻碍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