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根据重庆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我县房地产行业实际,现发出倡议如下: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提高全员防范意识,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履行行业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街道、社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即日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暂停商品房售楼部(案场)销售活动,各房产中介机构暂停门店营业,待疫情解除后再行恢复。同时,做好售楼部(案场)和门店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对值守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培训。
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经营或使用的商业、办公类物业、楼宇,应立即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和其它相关合作机构,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加强现场消毒、防疫措施,不留死角。
四、经营租赁、长租公寓的企业,应做好出租房屋的消毒、防疫工作,及时掌握承租人员的健康状态,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 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应立即排查统计企业内部人员节前、节后出入重庆市的情况,特别是来往重点地区员工的动态信息,做到相关信息动态及时更新。发现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希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坚决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把疫情防控的重大责任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共同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