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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多部门出手,整治“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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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 16: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近段时间以来,
上上城业主委员会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
小区内三条消防通道形同虚设,
长期被社会车辆占用,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旦小区出现重大火灾事故,
消防救援车辆无法顺利进入施救。
接到反映后
这些部门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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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城市管理局、交巡警等相关部门到上上城小区开展占用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居民住宅小区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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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上城小区
记者看到,主干道上不少机动车辆随意停放,占用了消防通道。根据相关规定,消防车通道必须保证4米的净宽度和4米的净高度。一旦发生火灾,小区里这些车辆不仅妨碍消防员的灭火救援行动,还直接影响到商户的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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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队联合多部门现场办公,发现上上城小区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较突出,接下来将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通过交巡警发送提示短信通知车主将车辆移走,对拒不移走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采取拖车、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蔚松还告诉记者,车辆清除后,将联合翠屏社区和城市管理局对该小区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规范,然后移交至交巡警管理,确保小区的“生命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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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任何个人违反该条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因为违停占用消防通道延误救火时间,则需要负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百元以下罚款。

小编也在此呼吁大家
不要随意占用消防通道
为生命让出“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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