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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院巡回审判服务“到家” ,以案释法“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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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 16: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是连接基层人民群众的桥梁。今年来,二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化诉源治理,以巡回审判为平台,举办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送法进乡村、以案说法等活动,为辖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及司法权威,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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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巫山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大山深处的抱龙镇桃花村村民广场,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使当地村民“零距离”感受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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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双方当事人不仅是同村村民,更是一对年近50岁的亲**,为了房屋复垦拆迁问题大打出手。原告(反诉被告)蔡某甲认为,因房屋进行拆屋复垦,去拆自己房屋,不仅遭到被告的阻挠,而且被告对原告进行殴打,致使原告头部受伤,在巫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6天,花去医疗费用4954元。被告(反诉原告)蔡某乙认为,**二人分家时,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的房屋相连,蔡某甲因房屋复垦,在拆除房屋时将属于反诉人的房屋也拆除,反诉人找被反诉人讲道理,却遭到被反诉人两父子殴打,致使反诉人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后被送往巫山县同济医院住院治疗3天,花去医药费2501.78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多年积压的恩怨较深,说话情绪越来越激动。耐心的主审法官丁剑不停劝说双方当事人,矛盾可以协商解决,既然是亲**,又是同村村民,更应该和睦相处,互帮互助。旁听的村民们对法官的释法明理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通过法庭调查、辩论,主审法官在庭审即将结束时再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蔡某乙一次性赔偿本诉原告蔡某甲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验伤费、交通费等共计2000元,并当庭给付。反诉被告蔡某甲不赔偿反诉原告蔡某乙的任何费用。

庭审后,法官针对此类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为旁听群众现场讲解,并耐心地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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