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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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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9 17: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中共巫山县纪委
巫 山 县 监 委
通报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 ◆ ◆ ◆

近日,巫山县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如下。

1、巫山县三溪乡桂坪村党支部书记冉述群挪用资金问题。
2016年至2018年,冉述群以本人名义申报300余亩集体天然林生态效益补偿,获补偿资金10575元。冉述群在保管补偿资金期间,多次挪作个人开支。2019年7月,冉述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追回。

2、巫山县当阳乡红岩村党支部书记曹长华、综合服务专干石泽喜套取财政补助资金问题。
2006年至2017年,当阳乡红岩村党支部书记曹长华、综合服务专干石泽喜等人违规决定以他人名义申报和领取红岩村5户村民24亩闲置土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9530元,其中26944.5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在组织核实期间,曹、石主动上交违纪款项。同时,还查明石泽喜在2004年至2005年任村支部书记期间,顶名申报和领取上述24亩土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760元,均用于修建村社道路等村集体开支。2019年9月,曹长华、石泽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巫山县庙宇镇杨柳村党支部书记陈宏维超标准向群众筹资、摊派费用问题。
2014年4月,经陈宏维提议并由村民会议表决同意,违规向杨柳村76户318人筹资104.4万元,用于新居道路及排水管网建设等。其行为已构成违反群众纪律错误。陈宏维还存在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高档香烟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11月,陈宏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巫山县曲尺乡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李超骗取征地补偿资金问题。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李超利用负责经办曲尺场镇至哨路风情小镇公路改扩建征地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以本人及他人名义,骗取补偿资金703006元,用于购买网络游戏装备等个人消费。2019年7月,李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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