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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执行法官帮助下,11名民工终于拿到拖欠已久的做工工资。
2016年12月12日,龙某承包了庙宇镇政府发包的巫山县 2016 年庙宇镇柏树九台片区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工程,并招用本案的11名原告(均系庙宇镇村民)到工地做工,双方约定劳动报酬为200元/天。施工结束后,由于未结清工程款,龙某没有钱给付工资,便向11位工人出具了欠条,欠条载明:欠工资款王某4500元、唐某7200元……合计43950元。同日,龙某又在该欠条的背面写明“两个星期付清所有民工工资,如不付清一切费用由欠款人龙某付。”
后来,经11名工人多次催要,龙某均未支付工资,11名原告遂于2019年7月份向本院起诉。判决生效后,11名原告于2019年8月份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一直在寻找龙某的踪迹,2019年11月25日,被执行人龙某在家整酒,执行法官闻讯立即奔赴福田,将被执行人龙某控制。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龙某终于将拖欠工人的43950元工资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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