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县城市管理局对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实施拖移暂扣,绝大部分车主接受处罚并领取了车辆。现将2018年5月至12月扣押、扣留的无主、无人认领的摩托车向社会公示,请各车主在公示期内带上车辆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及时到巫山县城市管理局停车管理执法大队(广东西路19号)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将在公示期满后依法予以集中报废。 (公示期: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1月15日) 报废无人认领车辆明细表公布如下
请看到上述车辆(含:摩托车)车牌的车主抓紧时间带上相关证明前来认领,过了有效时间就要集中报废销毁了哟!(通讯员 李冯)期精彩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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