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 我市又出台一项惠民政策啦!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这一实施意见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将覆盖全市1119万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其中,约368万老年人员将直接受益。一起来看看!
一 建立完善待遇确定正常调整机制在中央确定的全国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统筹考虑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变动和财力状况等因素,与国家同步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 建立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机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2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仍为每人每年100元,最高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3000元,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保。政府补贴随同调整,最低档次补贴30元,最高档次补贴160元。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政策调整后缴费及政府补贴标准为:
图片来源:重庆人社
今后,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
三 加发老年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老年人员:
1)从年满65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
2)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再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
3)已满70周岁的人员仍按原高龄补贴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服务热线或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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