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速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柴某与黄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巫山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应给付柴某抚养费7200元/年(每月600元,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婚生子年满18周岁止)。判决生效后,黄某却迟迟不履行义务,柴某无奈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线下协助等途径查询黄某财产情况,均查询不到黄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联系黄某无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由于黄某未按时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将黄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数月后,黄某因公司安排其到北京出差学习,购买飞机票时发现已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因而无法购买,最终导致公司培训计划被耽搁了。黄某承受不住来自领导同事的压力,他只好找到执行法官,主动提出履行义务,要求尽快从“黑名单”上下来。当日下午,黄某凑齐全部执行款,交到执行法官指定的执行案款专户上,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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