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部党内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大家耳熟能详的党内法规,都是我的**姐妹。我们的存在,让依规治党有“规”可依,把党员干部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你知道我是怎么诞生的吗?
从孕育、出生再到真正发挥作用,我要走一段很复杂的旅程。
首先,要想“生下”我,必须制定规划与计划。
在我们党内法规的圈子里,也有“五年规划”。中央办公厅对各部门的制定建议进行汇总,广泛征求意见后拟订,经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讨论,报党中央审定,制定出一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
除了五年规划,还有年度计划。当然,不是非得完全按照规划和计划来,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规划和计划制定好,我才可以正式进入孕育阶段。
首先,要对我进行起草。这可不是靠几个人坐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就能写出来。得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新的实践经验,充分了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调查研究可以吸收党委及其工作机关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学者参加,或者委托专门机构开展。
完成这复杂的一系列操作后,才算形成了我的“胚胎”——党内法规草案。草案形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要向审议批准机关报送草案,还要同时报送草案制定说明。
接下来,有一个重要环节可能会决定我的“生死”——审批。
审议批准机关收到草案后,交由所属法规工作机构前置审核。如果发现草案存在问题,法规工作机构经批准可以向起草部门和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如果起草部门和单位不采纳修改意见,法规工作机构可以向审议批准机关提出修改、缓办或者退回的建议。
终于,审批通过了,我可以“出生”了!法规工作机构审核并按照程序报批后,把我发布出来。除非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按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都应当在党报党刊、重点新闻网站、门户网站等党的媒体上把我公开发布出来,让所有人都“认识”我。
有时候,我的名字后面会有“试行”两个字。这是因为实际工作迫切需要但还不够成熟,可以先试行。试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发布之后,我还不算“落地为安”,有一堆后续工作要做。
小朋友出生后都要上户口,我出生以后也要备案。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我的制定机关向上级党组织报备。
审查机关要登记,从一些方面对我进行审查,看我是不是“基因良好”。如果没发现问题,就备案通过,我从此就堂堂正正了;如果发现我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违背党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宪法和法律,同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明显不合理,不符合制定权限等等,审查机关就不给备案通过,要求报备机关纠正。
历经千辛万苦后,我终于成为一部堂堂正正的党内法规了。
但我的“人生旅途”,才刚刚开始。我面临一个最重要的问题:能不能被认真执行。
谁来执行我?——谁也别想置身事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室)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统分结合、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地方各级党委对本地区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带头严格执行,并对其他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进行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法规。把我执行得好不好,会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执行不力,就是失职,出现某些情形,比如履行领导、统筹、牵头、配合、监督等执规责任不力,执行党内法规打折扣、搞变通或者选择性执行,在执规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等,还可能被追究责任。
作为一部党内法规,我的地位很神圣。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以尊崇的态度、敬畏的精神,守规用规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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