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权威发布
为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我委制定了《对口扶贫(支援)协作帮扶地区(单位)居民(职工)享受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对外发布,具体如下: 一、优惠政策执行范围
(一)山东省户籍居民。
(二)广东省户籍居民。
(三)重庆市北碚区、铜梁区户籍居民。
(四)中国长江三峡集团、重庆市委宣传部扶贫集团单位职工。 ◆ ◆ ◆ ◆ ◆
二、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一)巫山小三峡景区(5A)。挂牌价120元/人,减免门票资源费67元/人,执行交通费53元/人。
(二)神女溪景区(4A)。门票价格80元/人,减免门票资源费30元/人,执行交通费50元/人。
(三)神女峰景区(4A)。门票价格50元/人,减免门票资源费20元/人,执行交通费30元/人。
(四)文峰景区(4A)。未收景区门票,执行交通费10元/人。 ◆ ◆ ◆ ◆ ◆
三、享受优惠政策条件
(一)山东省户籍居民,广东省户籍居民,重庆市北碚区、铜梁区户籍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在县内游客中心购票,可享受优惠政策。
(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重庆市委宣传部扶贫集团单位职工凭本人有效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在县内游客中心购票,可享受优惠政策。 ◆ ◆ ◆ ◆ ◆
四、附则
从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由县文化旅游委负责政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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