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天气:多云间晴,25~36℃ 2019年8月15日22时30分许,巫山一男子谭某酒后驾驶渝D7L7XX小型汽车从高速公路引道往亿丰商贸城方向行驶,路遇交巡警设卡检查,为逃避处罚,在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一直鼓腮或者用舌头、牙齿“悄悄”抵住吹气管“假吹”,断断续续吹了几十次,都没能测试成功。 执勤民警一直耐心向谭某讲解吹气技巧,谭某却怎么也“学不会”,并解释说自己从小肺活量就小,确实吹不起来,还一脸无辜的样子。直到民警态度“强硬”,若再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测试,就要采取强制抽血,最终谭某在民警的指挥下完成吹气测试,呼气测试值为54.1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呼气式酒精测试终于成功↓↓↓至此,长达40多分钟的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束。这还不算完,当民警让谭某在测试结果单上签字时,谭某扭扭捏捏、各种不签字,各种求放过…… 原来,谭某是觉得自己年龄大了扣完12分后,害怕再也考不过科目一,这次想通过“假吹”以求蒙混过关。最终谭某在民警法理、情理的多方面讲解下,签字确认其违法事实,同时也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表示会深刻吸取本次教训,好好学习,通过自己的努力考过科目一。 谭某签字确认其违法事实↓↓↓ 谭某饮酒驾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等待谭某的将是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巫山交巡警提示您: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您牢记并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巫山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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