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巫山县人民法院首次对外发布《2018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下称“白皮书”),全面梳理和总结2018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的总体情况,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白皮书显示, 2018年巫山县人民法院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5件, 行政机关败诉率达49.52%, 直接胜诉率为35.24%。 败诉率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倍多 巫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平通报,2018年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8件,较2017年上升24件。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5件(含赔偿案件),主要涉及公安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行政管理、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等领域,集中于行政登记、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类型。
其中判决直接确认行政行为违法6件、撤销或部分撤销的42件、履行法定职责1件、给予赔偿3件,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合计52件,占比49.52%,行政机关败诉率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72倍。
同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7件,裁定驳回起诉8件,决定驳回赔偿申请2件,共计37件,行政机关直接胜诉率为35.24%。
行政机关全年无一把手出庭应诉
“近年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所上升,但很多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法律法规不熟悉,不能有效应对和答辩,甚至出庭不出声,应诉流于**。”分析去年行政案件,巫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缪光炜指出了行政机关在执法工作中值得重视的问题。
白皮书显示,近几年,巫山县持续推动和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但仍有部分行政机关不够重视,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参加诉讼活动,甚至仅委托律师出庭。
部分行政机关出庭人员对应诉工作态度消极,庭前**不够充分,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把握不够,出庭应诉流于**。有的对法律法规不熟悉,前后表述矛盾,不利于进一步协调化解工作。
陈平告诉记者,2018年巫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行政案件及行政赔偿案件90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8件,占开庭审理案件数的64%,而所有出庭应诉的均为副职,全年无一名一把手出庭应诉。
呼吁全面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能力
“建设法治政府应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包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重要依据。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案件是由于错误适用法律法规、违反法定程序等原因造成行政机关败诉,这也暴露了部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的现实。”
缪光炜呼吁,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同时,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业务素质,以及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违法决策或违法行政案件严格追究责任。
另外,将行政诉讼的有关指标全面纳入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首长的绩效考评体系,积极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增强行政首长贯彻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全面提升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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