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一男子网购假币,肆意“挥霍”后觉得过瘾,便再次下单购买。谁知,因快递小哥发现包裹有异常,直接将假币“投送”到了当地派出所……
等待该男子的将是怎样的结果呢?
2018年3月,张元(化名)通过网聊软件结识了河南郑州一个QQ名为“天子”的人,并从其手中购买假币。获得假币后的张元便四处“挥霍”,用假币购买了香烟等物品。 2018年5月,张元再次通过“天子”购买了一批假币,并通过快递收货。当天,快递小哥陈详(化名)在投递快递时发现包裹异常,怀疑其中疑似有“假币”,遂将该包裹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经鉴定,该包裹内确有508张2005版面值为“贰拾元”的伪造人民币,面值共计人民币10160元。随后,张元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此案经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张元犯购买假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元,对扣押在案的508张伪造人民币,由公安机关予以销毁。
法官提醒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天下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想要生活好,就要好好工作,歪门邪道等待你的终将会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在生活中,大家应提高纸币真假识别能力,掌握其基本特征与防伪措施。在遇到大额金钱交易时,可利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尽量避免现金交易。在日常生活中,则要提高**,仔细辨别纸币真伪,如发现假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那么,购买假币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出售、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外,明知是假币而使用也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量刑幅度中,“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关于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罪的数额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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