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巫山县第十四届第18次机构编制人事会议,通过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农村中小学教师中考调46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
考调岗位及名额
根据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实际,今年共面向农村学校考调46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具体考调学科及名额见附件(一览表)。考调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考调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特殊紧缺岗位经县人社局、教委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考调条件
考调人员基本条件 1. 农村工作年限。报考城区学校的教师必须在农村学校工作满五年及以上(离职进修年限扣减)。 2. 工作成绩和表现。报考人员2015年9月以来,教委或教育督导中心教学质量考核无差等,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 报考巫山县第二中学(初中、高中)考调人员学历及岗位任职要求。 初、高中教师报考学历及岗位任职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必须是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二级教师(十二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现在编、在岗农村初、高中教师以及城区初中教师可参与巫山县第二中学教师考调。 4. 幼儿教师考调学历及岗位任职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二级(十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现在编、在岗农村幼儿教师(含招聘到农村小学中的幼儿教师)可参与城区幼儿教师考调。 5. 小学教师考调学历及岗位任职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二级(十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现在编、在岗农村小学教师可参与城区小学教师考调。 6. 初中教师考调学历及岗位任职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二级教师(十二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现在编、在岗农村初、高中教师可参与城区初中学校教师考调(其中初中音、体、美教师可参加小学音、体、美教师考调)。 否决条件 1. 不在岗。2016年9月至2019年7月,有未经教委批准擅自离职进修或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行为的,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及以上的。 2. 表现差。2016年9月以来,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调查处理中的,在进城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的,违背信访纪律,严重影响教育形象和社会稳定的,师德表现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报考专业要求 小学教师可根据自愿选择报考一个学科;初中教师可从所学专业或所教学科中选报一科;高中教师可从所学专业或所教学科中选报一科;幼儿教师以及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教师应是幼儿(学前)、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 兼报要求 农村初、高中数学以及英语教师(所学专业或者所教学科)可兼报巫山县第二中学和城区初中。
考调程序
农村学校限额推荐 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幼儿园)以学区为单位(教育督导中心汇总、审核、上报)推荐参加考调人员。各学校应根据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表彰奖励、师德表现、夫妻分居、毕业班工作等情况制定具体的考评推荐办法,综合考核推荐参加考调人员。原则上推荐参考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学区)学科教师总人数的20%(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超编学校可增大推荐比例,缺编学校可以放弃或减少推荐参考人员;2019年以来已参加了其他部门或县外考调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要求参加考调后学校不得出现学科集中短缺,并由推荐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各教育督导中心、学校必须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考条件,该否决的必须否决。推荐拟考调人员必须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报名及审核 1. 报名时间:2019年8月3日至8月5日。2. 报名地点:小学由所在教育督导中心组织报名,中学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3. 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同时交报名考务费两科共计100元。4. 报考学科:中小学教师分学段按学科报名。5. 考核材料:根据考核内容由本人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原始证明材料,学校(教育督导中心)初审,县人力社保局、教委组织复审。其中,荣誉证书须提供原件,年度考核、教学成绩、论文、竞赛获奖等由本人提供原始依据。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证落实后,今年的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且取消今年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相应的考调。6. 材料审查:各地(校)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报名资格和考核材料的审查,并出具有效证明和提供相关原始依据;证明材料由经办人和校长、教育督导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名材料于8月6日中午12:00前交教委人事科(附件3、4的电子文档在8月5日17:30前传到教委人事科)。教委对考核材料在8月6日审查结束,凡未按时提供有效材料的一律不再受理。教委于8月7日在教委大厅和巫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ush.cq.gov.cn/)上公示考核情况,并接受群众监督。本人对自己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必须在8月7日17:30之前提出,对他人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应在8月9日15:00之前向教委人事科举报,逾期不再受理。7. 核发《准考证》:8月9日17:30之前,由教育督导中心和中学的人事干部到教委人事科集中领取,再发放到参考教师本人。
考试和考核
(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学科基础知识(150分)(报考小学语数岗位的,小学语文、数学各占75分);综合知识(含教育基本理论、教学基本技能、教育政策法规、校园安全知识、教育形势、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及师德师风师纪等)(共50分)。笔试合计200分,考试实行分卷合堂组考的办法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0日9:00—11:30 笔试地点:南峰小学B区(考试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公布笔试成绩:8月11日在教委大厅公布,同时在巫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ush.cq.gov.cn/)上公布。 (二)报考巫山第二中学(初中、高中)考核 1. 凡在2016学年度至2018学年度,与报考学科相同的学科教学成绩被巫山县教委认定为“优秀”(高中教师获得特殊贡献奖、优秀奖、新秀奖、导师奖)的一次计10分。 2. 从2016年9月1日以来,凡论文获得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学会组织的综合性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的每次计4分,获二等奖的每次计5分,获一等奖的每次计6分;获巫山县人民政府表彰的科技进步三等奖的每次计3分,二等奖的每次计4分,一等奖的每次加5分;获巫山县教委、巫山县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审(含小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只认第一作者,课题只认含主持人在内的排名前5的研究人员)三等奖的每次计2分,二等奖的每次计3分,一等奖的每次计4分。同一论文(课题)按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此项考核最高计分15分。 3. 从2016年9月1日以来,获得重庆市以及巫山县教育行政机关(含市教科院、县教研室、县教育学会)组织的教师赛课或者教师创新实践大赛(不包括说课)现场竞赛等级奖的,县级三等计2分,县级二等计4分,县级一等(等同市级三等)计6分,市级二等计8分,市级一等计10分。同一赛课内容以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此项考核最高计分15分。 以上各项考核计分累计不超过60分。 (三)报考城区其他学校考核 1. 凡是在2014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间,获得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巫山县委、巫山县政府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者,市级和县级的分别计5分、3分;获得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巫山县教委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分别计5、3、1分。以上表彰奖励以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2. 凡在2016学年度至2018学年度考核被巫山县人社局审定为“优秀”者每一次计5分,“合格”每一次计2分。 3. 凡在2016学年度至2018学年度,与同学段报考学科相同的学科教学成绩被巫山县教委认定为“优秀”的一次计10分,“良等”的一次计5分。 4. 凡夫妻双方都在我县从事教育工作,且城乡分居5年及以上的计3分;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是我县离休干部或教师(含退休教师),且本人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皆在合格及以上的计2分。 5. 凡在农村工作年限满5年的,每增加1年计1分。 6. 凡在我县农村学校任职十年及以上的现任校长、党支部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教育督导中心主任)计5分。凡在我县农村学校任职十年及以上的现任副校长或副支部书记计3分。 7. 小学(幼儿)教师具有专科学历的计3分,具有本科学历的计4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计5分;初中教师(校医)具有本科学历的计4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计5分;高中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计5分。学历以毕业证原件为准,按最高学历计分1次,不累计计分。 8. 从2016年9月1日以来,凡论文获得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学会组织的综合性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的每次计4分,获二等奖的每次计5分,获一等奖的每次计6分;获巫山县人民政府表彰的科技进步三等奖的每次计3分,二等奖的每次计4分,一等奖的每次加5分;获巫山县教委、巫山县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审(含小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只认第一作者,课题只认含主持人在内的排名前5的研究人员)三等奖的每次计2分,二等奖的每次计3分,一等奖的每次计4分。同一论文(课题)按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此项考核最高计分15分。 9. 从2016年9月1日以来,获得重庆市以及巫山县教育行政机关(含市教科院、县教研室、县教育学会)组织的教师赛课或者教师创新实践大赛(不包括说课)现场竞赛等级奖的,县级三等计2分,县级二等计4分,县级一等(等同市级三等)计6分,市级二等计8分,市级一等计10分。同一赛课内容以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此项考核最高计分15分。 10. 从2016年9月1日以来,被授予并保持重庆市、巫山县骨干教师称号的分别计5分、3分,以最高等次计分一次。 11. 从2016年9月1日以来,获得重庆市、巫山县教育行政机构(不含教研室、技装中心、县教育学会)组织的教师各类竞赛(不含学生竞赛辅导类),县级三等计1分,县级二等计2分,县级一等(等同市级三等)计3分,市级二等计4分,市级一等计5分,以最高等次计分一次。 以上各项考核计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四)面试 1. 面试办法:按照考调计划和考试考核成绩,将拟考调初录人员等额分配到调入学校(校长考前按名次抓阄确定)后,由调入学校对拟调入初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行文予以调动,面试不合格者可申请人力社保局、教委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缺额不递补。 2. 面试时间:2019年8月12日由调入学校组织面试,并于当天17:30以前将面试结果书面报教委人事科。 (五)成绩计算办法 1.考调巫山第二中学: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考核分×50%。 2.考调城区其他学校: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70%+考核分×30%。 最后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公示
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15日对拟考调人员情况在教委大厅进行公示,同时在巫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ush.cq.gov.cn/)上公示。
录用安置
1. 巫山第二中学提前录用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美术教师(没有被录用的乡镇初、高中的数学、英语教师按城区初中教师考试考核办法参加录用),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调动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专业知识成绩、学科教学成绩、教师赛课或创新实践大赛(不包括说课)、论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立拟调动人员;再并列,年龄大的优先。若经录用,不得放弃,否则,不得参与城区初中录用,三年内不得参加进城考调。
2.城区其他学校考调人员的录用安置由调入学校采取考前“抓阄选择”的办法进行确定。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调动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再并列,年龄大的优先(以身份证为准)。若因拟调人员本人放弃出现缺额岗位的,在本学科未进入拟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凡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相关规定完善调动手续,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考调教师必须服从学校改革所需接受工作安排。考调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根据调入学校岗位实际予以重新聘任。
工作纪律
各地各校必须全面宣传教师进城考调政策,做到人人知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考核推荐,规范组织考调。教师考调工作由县教委纪检组、县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并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考调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山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7692618、5768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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