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巫山法院邀请8位廉政监督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庭审;随后,召开了廉政监督员工作会,会上开展了廉政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听取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
巫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美来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朝晖以及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家祥列席了会议。
会上,八位廉政监督员依次发言,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廉政监督员指出: 一、机构改革后,法官与律师、鉴定人员、公证人员等法律服务人员的良性互动有待改善。法官与法律服务人员多沟通,一方面法官能为法律服务人员提建议,便于他们为民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有助于更好的化解人们之间的矛盾、纠纷。 二、法院应多组织人员下基层开展以案说法等类型的普法活动,以生动、形象、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普法,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 三、充分借助基层干部的力量。基层干部来源于群众,扎根于基层,是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纽带。人民可以通过基层干部更深入的了解法院,法院也可以通过基层干部更好的了解群众的诉求。基层干部可以充当调解员,帮助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扼杀在萌芽阶段,法官的办案压力也能得到缓解。
听完几位廉政监督员的发言,吴院长表示,廉政监督员身负特殊而又重要的监督职责,需要品性好、有能力、有担当、极富责任感的人才能担任。法院充分信任各位,你们很好的履行了监督员的职责,为大家的尽心履责点赞。同时也非常感谢各位监督员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
最后,吴院长总结强调,廉政监督员制度很有必要,法院聘任廉政监督员是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表现。希望各位廉政监督员继续发扬勇于担当、积极履责的好作风。一是要当好“法律宣传员”。加强法律知识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的工作;及时化解人们之间的纠纷,让一些纠纷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减少对法律诉讼的依赖。二是要当好“情感联络员”。充当人民群众与法官之间的中介、桥梁,让人民群众与法官之间的情谊更加深厚。三是要当好“信息收集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广泛的收集信息,及时将法院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反馈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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