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按照《巫山县环保督察整改办关于印发巫山县贯彻落实市环保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巫山环督改办〔2018〕13号)文件的要求,我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整改问题进行再细化、再部署,切实落实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县环保局等组织专人检查,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集中督察反馈问题清单,我委涉及3项问题(具体问题及措施见附件)。截止目前,已完成2项问题,未完成1项问题(砖厂普遍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或污染治理设施未正常使用的现象,废气直排外环境。如:易周砖厂,南溪砖厂等),整改时限截止2019年10月。公示期自2019年6月17日至6月23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项巫山县经济信息委反映。电话:57685908 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附 件 三项问题
(一)砖厂普遍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或污染治理设施未正常使用的现象,废气直排外环境。如:易周砖厂,南溪砖厂等。 完成情况:经排查,我县处于经营或断断续续经营的烧结砖瓦企业有10家,10家企业均安装了脱硫碚硝设施,有6家企业进行了大气监测,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检查企业原材料购货、使用台帐,不定时督查,督促企业使用脱硫碚硝设施。
(二)小三峡水泥厂环境风险评估未通过审查。 完成情况: 1.在县经信委的牵头组织下,会同多个部门,通过前期实地调研,制定解决方案,2017年9月底与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服务合同书,10月,中介机构完成了土壤采样和资料提取工作。 2.2017年12月通过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调查评估,根据《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技术导则》(DB/T7252016)的规定,原小三峡水泥厂土壤质量当前可满足居住用地性质,也满足综合(工业、住宅)用地性质的要求,无环境风险隐患。 3.经过四次送审,2018年11月23日小三峡水泥厂污染场地环境和风险评估最终通过专家审查,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12月17日出具正式复函。《关于巫山县小三峡水泥厂原生产区地块环境风险评估意见的函》(渝环函〔2018〕1543号)
(三)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重滞后。应关闭的24门以下轮窑烧结砖瓦企业有11家,督察期间发现仅关停1家,10家未彻底关停。 完成情况:县政府印发了淘汰关闭烧结砖瓦窑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文件(巫山府办发〔2018〕40号),县经信委组织各乡镇进行全面排查,全县应关闭的24门以下轮窑烧结砖瓦企业有11家,通过落实乡镇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对主动关停拆除设备的企业给予补助,2018年已完全拆除10家企业,还有1家企业(两坪煤矸石砖厂)断电断水,设备处在封存状态。县政府已落实了266.4万元补助资金,由县经信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