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组织召开 全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推进会, 传达全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安排部署全县生猪屠宰场清理工作。
据悉,为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规范屠宰行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从7月1日起,未取得证书标志牌的屠宰企业不得再派驻官方兽医和实施检疫工作。
结合实际,我县将全面清理审核生猪屠宰资格,清理范围包括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小型生猪屠宰点及手工过渡屠宰点。即—— 巫山县腾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龙门街道)巫山县洪源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庙宇镇)巫山县青龙生猪屠宰场(福田镇)巫山县金泰昌食品有限公司(大昌镇)巫山县兴达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官渡镇)巫山县平盛生猪屠宰场(铜鼓镇)骡坪镇兴明屠宰场
清理工作将从严把握屠宰设立标准和审批要件,坚决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屠宰企业。同时,鼓励屠宰企业通过升级改造、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和能力。
那么,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定点屠宰标志牌需要哪些手续? 1.屠宰企业需提交书面申请书; 2.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符合规划审查意见; 3.县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达到环保要求审查意见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4.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出具的屠宰条件包括屠宰工艺流程、行业标准等合格的审核意见; 5.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屠宰企业具备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并配备荧光PCR快速检测等仪器设备,工作人员参加检测操作培训并通过考核; 7.同时具有屠宰企业营业执照、人员健康证明等。
具备以上条件后,由县人民政府于组织相关单位完成验收,并核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定点屠宰标志牌。
会议要求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此外,要加强仔猪调运监管,强化产地检疫,严格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
同时,抓好疫病普查和生猪规模养殖场监管。 (记者 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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