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 改销号情况公示 按照《中共巫山县委办公室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巫山委办发﹝2017﹞8号)文件的要求,我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整改问题进行再细化、再部署,切实落实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县环保局等组织专人检查,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清单,我委涉及2项问题和2项措施。(具体问题及措施见附件)截止目前,已完成1项问题和2项措施,未完成1项问题(永年集团建平水泥厂逐步关闭转产),整改时限截止2020年12月。公示期自2019年6月10日至6月15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项巫山县经济信息委反映。电话:57682966
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两项问题(一)历史遗留污染场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开展小三峡水泥厂污染地调查,评估。 完成情况: 1.在县经信委的牵头组织下,会同多个部门,通过前期实地调研,制定解决方案,2017年9月底与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服务合同书,10月,中介机构完成了土壤采样和资料提取工作。
2.2017年12月通过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调查评估,根据《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技术导则》(DB/T7252016)的规定,原小三峡水泥厂土壤质量当前可满足居住用地性质,也满足综合(工业、住宅)用地性质的要求,无环境风险隐患。
3.经过四次送审,2018年11月23日小三峡水泥厂污染场地环境和风险评估最终通过专家审查,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12月17日出具正式复函。《关于巫山县小三峡水泥厂原生产区地块环境风险评估意见的函》(渝环函〔2018〕1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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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促永年集团建平水泥厂逐步关闭转产。 完成情况: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经信委与县发改委、县国土房管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共同会商,研究整改情况,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制定了《关于安徽永年集团重庆矿业公司水泥厂转变发展方式的工作方案》,一是在2020年底前,关闭水泥生产线,在企业关闭前,督促企业增添环保装置、重新矿山选址。二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督促企业转型发展,寻找替代项目。目前,该企业一是通过购买熟料进行深加工,减少熟料生产环节,二是在水泥厂内替代项目搅拌站已建成,三是对烟囱进行技改提高脱硫脱硝水平以逐步减少污染并达到转产目的,四是新采石场已选址官渡杨坝。
两项措施 (一)严格落实禁投清单规定,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布局工业园区。
完成情况: 1.我县现有工业园区布局是按照2006年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批复和2016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园区调整区位的批复设立;
2.我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我县工业园区实际布局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过核对,我县无化工生产企业和在建项目,也没有新布局工业园区。
(二)加强工业企业遗留场地和渣场整治,开展小三峡水泥厂污染地调查评估。
完成情况: 1.在县经信委的牵头组织下,会同多个部门,通过前期实地调研,制定解决方案,2017年9月底与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服务合同书,10月,中介机构完成了土壤采样和资料提取工作。
2.2017年12月通过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调查评估,根据《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技术导则》(DB/T7252016)的规定,原小三峡水泥厂土壤质量当前可满足居住用地性质,也满足综合(工业、住宅)用地性质的要求,无环境风险隐患。
3.经过四次送审,2018年11月23日小三峡水泥厂污染场地环境和风险评估最终通过专家审查,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12月17日出具正式复函。《关于巫山县小三峡水泥厂原生产区地块环境风险评估意见的函》(渝环函〔2018〕1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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