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按照《中央巫山县委办公室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巫山委办发〔2017〕8号)文件的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第31号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县环保局检查验收合格,拟进行销号。现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 整改任务 开展流通领域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对油品质量不达标的依法查处。
二、 完成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按年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基层所和业务科室的工作职责、时限和要求。
二是常态开展督查检查。 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等进行重点抽查检验。年均抽样25组。同时,根据消费投诉、举报以及日常巡查的情况,重点对反应数量多的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抽检结果。
三是全力加大查处力度。 2017年办结涉油案件3件,2018年办结涉油案件1件。
公示期自2019年6月6日至6月11日,欢迎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反映电话:57687510。 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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