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县文联获悉,在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自5月31日—8月30日止,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开展“天地之恋·神女放歌”原创歌曲有奖征集评选活动。并于第十三届长江三峡(巫山)国际红叶节期间进行颁奖。
“行到巫山必有诗。”巫山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国巫郡,秦汉改郡为巫县,距今2200多年。巫文化是巫山文化的代表,巴楚文化、神女文化和巫文化衍生交融。巫山人民自古喜欢以舞蹈吟唱的方式表达,从尧舜禹时代的巫舞、巫歌,到春秋战国的《山鬼》,到汉唐的《巫山高》和《竹枝词》,都通过歌曲和舞蹈展现了当时人们生活的场景和面貌。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工作,把文化名县作为立县之本,全力提升全县文化品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先后举办了巫山县歌征集大赛、“歌从三峡来”民歌邀请赛等活动,还组建专门班子,组织骨干人员,深入乡镇村社,遍访民间艺人,深度发掘、广泛收录、分类整理了大量巫山山歌、民歌及民间歌曲样本,制作出版了《巫山民间歌曲集萃》和《巫山民歌大全》等专辑,为巫山的音乐艺术发展注入了活力。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31日—2019年8月30日 二、作品要求
1.作品须紧扣主题。集中反映巫山的悠久历史、厚重人文、绮丽风光、建设发展成就和新时代美好愿景。
2.作品须把握政治性。歌词健康、积极向上,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3.作品须强化艺术性。风格、形式不限,区域特色音乐元素浓厚,旋律优美,艺术感染力强。
4.作品须突出时代性。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 内涵丰富,创意出色,力求传统文化与新时代有机融合。
5.作品须注重群众性。作品易学易唱,适应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人群接受和广泛传唱。 三、参加方式
1.应征作品一式十份,作品必须是完整的歌谱。歌谱是指乐谱与歌词的组合,乐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2.应征作品须同时录制含有人声歌唱的小样(MP3或WAV格式文件)和不含人声的伴奏小样,如果邮寄或送达,须提供刻录为CD音质的音乐光盘。
3.应征作品须同时提供作品的创作理念,阐述作品的创作思路、作品名称及歌词含义等文字说明。
4.巫山县情可在巫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ush.cq.gov.cn)和巫山新闻网(wsxww.cqnews.net)查阅。若需相关资料,也可电话咨询。
5.应征作品须同时提交应征者签章的《“天地之恋·神女放歌”新歌征集活动报名表》 (见附件)和应征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应征作品的创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应共同填写《报名表》。
6.应征作品须在2019年8月30日18:00之前邮寄或通过电子邮箱传至重庆市巫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重庆市巫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邮编:404700,咨询电话:023—57699053,电子邮箱:1731974522@qqcom。 四、作品评奖
1.本次征集活动评选入围作品7—10首,评委会可根据应征作品质量,适当减少入围作品数量,但不少于5首。
2.每首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2万元整及证书1份。入围作品经过一段时间传唱后,再根据传唱后反响情况评出金银铜奖各1首实施重点包装推送,分别再奖励人民币3万元、2万元、1万元。 五、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
4.应征作品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者相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应征者须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5.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6.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7.巫山县委、县政府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和用于县委、县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演出和宣传活动,除按照征集向入围作品支付奖金外,将不再支付报酬和费用;应征作品用于活动宣传,不支付费用。
8.未尽事宜,由巫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负责解释。(来源:巫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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